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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年内两次上诉闹离婚 一周便民调解化纠纷
2014-05-05 18:16:56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何俊航)近日,蓬安法院河舒法庭创新调解方式,为解决一方当事人远在外地,而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何俊航)近日,蓬安法院河舒法庭创新调解方式,为解决一方当事人远在外地,而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采取“电话调解”和“邮寄书面意见”的方式,在一周内有效地成功调解一起年内两次离婚纠纷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何某,于1993年经朋友介绍相识,交往一段时间后,双方于1994年8月办理了结婚登记,随后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结婚初期,两人感情很好,并分别于1994年5月和1996年10月生下女儿和儿子。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张某于2013年起诉要求与何某离婚,当时办案人员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基础深厚,并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并达成相关协议,双方继续一起生活。但因生活琐事以及性格不合,双方在接下来的生活中仍然经常吵架,关系继续恶化,纠纷不断,无法再继续一起生活。时隔半年,张某再次起诉要求与何某离婚。

  受理这起案件后,办案人员立马与双方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庭前调解。但由于何某当时正在外务工,无法回家。为尽快平息当事人争执,办案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到何某,给何某详细的说明了相关情况,何某了解相关情况后,寄回了一份书面意见。办案人员在收到书面意见后,为核实意见真实性,立马前往何某老家利溪镇,找到何某母亲,通过何某母亲多次和何某通话,进行核实。最终,办案人员根据双方意见,出具了调解书,妥善解决了婚生子女抚养权和双方财产,避免双方日后再生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一起反复的离婚纠纷案件就这样被蓬安法院办案人员一周内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的化解了双方矛盾,同时也为双方节省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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