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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离婚吃亏 打伤前妻获刑
2014-05-11 10:12:26   来源:   

    嘉陵一名男子林某与前妻离婚后,总感到在经济及情感上吃了亏,一直想找前妻讨说法。双方谈判时发生争执,林某用钢管将前妻及其男友...
  

  嘉陵一名男子林某与前妻离婚后,总感到在经济及情感上吃了亏,一直想找前妻讨说法。双方谈判时发生争执,林某用钢管将前妻及其男友打伤。昨(9)日,记者从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故意伤害罪,林某日前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林某与唐某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于几年前离婚,但林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心里一直不服气。2014年1月5日,为了彻底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感情、金钱纠纷,林某与唐某在电话中相约在嘉陵区曲水镇大生桥村国道212线路边见面。林某挂掉电话后,想到自己孤身一人去,唐某肯定有其他人陪同,如果发生斗殴自己会吃亏。正巧看见路边停着一辆货车,货车上装的是钢管,林某从货车上拿了一根钢管携带在身上,乘坐出租车到达约定地点。

  在此期间,唐某邀约了其男朋友石某,石某又邀约了两位朋友一起乘坐唐某的车前往大生桥。唐某等人到达后,林某叫唐某下车。唐某见林某拿着钢管,便坚持不下车。唐某的男友石某见女友害怕,就从车上下来与林某争辩。在争辩过程中,二人发生打斗,石某用随身携带的甩棍朝林某脸上捅去,林某吃了亏也不甘示弱,用钢管朝石某头部打去,顿时石某倒在地上,头上血流不止。随后,林某又来到车前,叫唐某下车,唐某仍拒绝下车。林某就用钢管将四扇车窗玻璃砸开,将钢管伸进车内朝唐某打去,唐某闪躲不及,头部多处受伤。唐某在躲避之际从车内拿出一把匕首朝林某身上捅刺,将林某左、右食指戳伤。

  随后唐某、石某向嘉陵区公安分局报案,林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抓获。嘉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4月29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记者 张倩、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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