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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 南充一的姐被记5分罚200元
2018-08-27 10:10:31   来源:南充晚报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在打表区域内应该使用计价器, 不应该议价经营。然而南部县一的姐却以“火车站出来的车,都不打表”为由,5公里的路程收费30元。昨(26)日,记者从市政府市长信箱经办部门获悉,该的姐被乘客投诉后,受到南部运管部门查处。

  火车站到小区 5公里收了30元

  “火车站出来的出租车, 咋就不打表?这是哪来的规定!”近日,乘客王先生网上致信市长信箱, 投诉南部一的姐不打表乱收费行为。

  王先生说,近日,他们一行4位成人及1名婴儿乘坐动车回南部探亲, 于上午10时15分左右, 在南部火车站出租车上客处,坐上了一辆出租车,目的地是南部县城五里小区。 大约10多分钟后到达目的地,女性出租车驾驶员没打表,就直接要求收取30元车费,且轻描淡写地说:火车站出来的车,都不打表!

  “当时,我在网上又查不到南部县出租车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也不知道火车站是不是属于非常区域,但只有5公里的路,就收费30元,合规么?”王先生在投诉信中, 对该女出租车司机的收费表示质疑,认为这是出租车行业的收费乱象。

  不打表乱收费 当事的姐被查处

  王先生投诉的“出租车乱收费”问题, 经南充网上信访投诉受理平台交办至南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后, 该局城市客运管理股立即对当事出租车女驾驶员李某某进行了询问, 李某某承认自己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的违章经营行为。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在打表区域内应该使用计价器,不应该议价经营,乘客上车后,问明目的地后,开始计价运行,南部县城至该县火车站属于打表计价区域……”南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调查认定,群众投诉当事的姐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问题属实,随即对其经营服务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牢固树立乘客至上,合法经营的原则,同时责令其所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目前,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南部运管部门已对当事的姐作出200元的行政罚款、并记5分的处理。(记者 徐朝江 特约记者 杨强)

  (原标题:乱收费 当事的姐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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