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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网同价” 惠及城乡居民
2014-07-16 17:55:36   来源:   

  从7月开始,生活用电将实现‘同网同价’,每度电比以前便宜0.232元,全市每年节约电费7151万元。7月15日,在国网阆中供电公...

  “从7月开始,生活用电将实现‘同网同价’,每度电比以前便宜0.232元,全市每年节约电费7151万元。”7月15日,在国网阆中供电公司营业厅缴费的市民热议“同网同价”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6月26日,阆中市政府与省电力公司签署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协议书》。协议规定,从四川省发改委批准之日起,阆中市供区内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降低到与省电力公司直供区现行居民电价一致的标准。降价后,以2013年居民用电量为基础测算,阆中市城乡居民年减少电费支出7151万元。

  阆中市是南充最早提出“同网同价”的县市,尤其是2008年阆中供电公司被省电力公司代管后,加大电网建设投入,新建古城、洪山、贝贝山3座35千伏变电站,改造10座35千伏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班;改造360个村的农网,骨干电网显著改善。投资近千万元,购置带电作业车、应急电源车等设备,装备设施居省电力公司县级企业之首。

  2013年11月11日,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阆中调研,就电网建设、电网规划、“同网同价”等惠及群众的电力保障问题进行交流。

  4月16日,四川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阆中市政府在阆中市召开城乡居民“同网同价”测算认证工作会。市长魏晓泉、副市长何旭东再次阐释“同网同价”对支持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发展的重要性。经过不懈努力,阆中市被列为全省28个“同网同价”县(市、区)之一。

  “阆中能够实现‘同网同价’实属不易。从全省来看,截至2013年,原地方电网107个县(市、区),‘同网同价’的仅28个;从承担的价差来看,阆中市7151万元的价差,在今年同价的4个县(市、区)中,占了1.4亿元价差总额的一半;三是财政负担重,市财政将在每月25日前,将应承担的1073万元按月均等(每月89.42万元)拨付。阆中市供电公司每年也将承担358万元。”阆中市委书记蒋建平说。

  据了解,实行“同网同价”后,城乡居民用电将执行阶梯电价政策。阶梯电价分为三档。每户月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用电价格为0.5224元/千瓦时;每户月用电量在181至28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加价0.1元,用电价格为0.6224元/千瓦时;每户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用电价格为0.8224元/千瓦时。对农村电网未改造村的电价,执行合表用户价格0.5464元/千瓦时。

  该市为6.1万户城乡“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每月提供15度免费电量,由供电部门“即征即返”。

  今年,该市将投资7000万元,对33个村进行农网改造。2015年,建成35千伏双龙变电站,力争110千伏河溪变电站进场,让群众用上安全电、放心电。(张晓东 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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