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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官司从一个家庭爆发 法院调解亲情得到修复
2015-04-15 18:46:13   来源:   

    近日,顺庆区法院多个业务庭共同努力、多方协调,成功化解了因一个家庭内部纠纷而引发的多起民事、行政诉讼纠纷。当事人对处理结果...
  

  近日,顺庆区法院多个业务庭共同努力、多方协调,成功化解了因一个家庭内部纠纷而引发的多起民事、行政诉讼纠纷。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缘起交通肇事

  家住南充市顺庆区的秦光学老人年逾八旬,在2014年1月31日因交通事故不幸意外身亡。他膝下无子女,亦无配偶,其养女秦华蓉向肇事者提起民事诉讼诉至顺庆区法院,要求获得相关赔偿。可是在诉讼过程中,一名叫杨清的女子以秦光学外甥女的名义参加了进来,作为第三人她提出秦华容并非老人的养女,而赔偿款应该归她领取。为此她还拿出了有关证据,主要是秦光学老人在2013年作出的声明、遗嘱和委托书,里面说道他与秦华蓉非亲生父女关系、其财产有住房一套由杨清继承、授权杨清负责他的一切民事事务。这下引起众人议论纷纷,到底是怎么回事。

  养女身份认定

  尽管杨清提供了这样的证据想要否定秦华蓉的身份,但是法官并没有直接采信,而是更加慎重地进行审核。而秦华蓉之前也提交了能证实自己身份的一系列证据,包括抱养协议、社区证明、村委会证明、证人证言,最重要的是秦光学老人的户口簿,上面载明秦华蓉与其系父女关系。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秦光学老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肇事者提起索赔的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中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养子女视同子女,这样就意味着杨清不具有索赔的身份资格。并且秦华蓉与秦光学的父女关系有户口簿为证,还有其他佐证,可以认定其养女身份,而杨清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否定上述事实。基于此,法院一审判决由肇事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给秦华蓉。

  官司接连发生

  原本秦华蓉与杨清因家庭关系也有来往,但是这次诉讼却让二人反目。关于交通事故的案子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杨清不服,上诉至南充市中级法院。同时她依旧想要去掉秦华蓉的养女身份,于是她又一纸诉状递交到顺庆区法院打起行政官司,要求户籍管理部门撤销秦光学老人户口簿上关于秦华蓉的“错误”登记。事已至此,秦华蓉也不客气,向杨清提起财产继承方面的诉讼,要求得到秦光学老人留下的遗产,也就是前述的住房一套。这三个案子互有联系,而且其中一个若发生效力,必然引起另外两个诉讼的审理依据变化,必须拿到一起通盘考虑。并且当事人秦华蓉和杨清已经矛盾激化、不念亲情,若处理不好则有可能让情况恶化,不利于纠纷化解。

  调解定纷止争

  顺庆区法院行政庭和新建法庭的法官针对这个家庭内部纠纷引发的行政、民事案件多次沟通,同时与中级法院负责交通事故上诉案件的法官进行衔接,几方共同施为,从不同的角度给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做了大量耐心而细致的工作。最后在继承纠纷的案件中,经过法官主持协商秦华蓉与杨清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秦光学老人的遗产住房一套由杨清继承;交通事故赔偿款由秦华蓉领取;杨清撤回上诉以及行政诉讼。随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履行了自身义务,关系也明显缓和。至此,三个案件一并了结,原本破裂的亲情也在法官的妥善处理之下得到修复。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杨旭、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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