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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法庭允许录像 一旁听者被拘留14日
2015-05-08 18:49:00   来源:   

    5月5日下午,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一名旁听人员违反庭审规则、未经法庭允许偷拍录像,被依法拘留14日...
  

  5月5日下午,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一名旁听人员违反庭审规则、未经法庭允许偷拍录像,被依法拘留14日。

  该日下午4时许庭审开始后,书记员依照程序宣布了庭审纪律,明确告知旁听人员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等等事项。而在随后的庭审过程当中,旁听人员胡秋叶在没有向法官取得同意的情况下,趁着周围没人注意拿出手机对庭审过程进行偷拍。在场维持秩序的法警发现情况后,连忙上前对其进行了制止。案件的主审法官曾明也暂停了庭审,亲自对胡秋叶告知应当遵守的庭审规则。胡秋叶“嗯嗯”点着头把手机收了起来,并表示不会再犯,案件才又恢复审理。可是在接下来的审理时间里,胡秋叶不顾法官之前的指示又拿出手机进行偷拍录像。法官不得不再次暂停庭审,来到他面前说道:“请遵守法庭秩序,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现在因为你个人的原因,法庭审理案件的正常程序被中断,对案件当事人也造成了困扰。前面已经对你进告知了两次,若再不收敛将对你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没想到胡秋叶却嚷嚷起来:“明明是公开审理,为什么不准我摄像!手机是我的,我想怎么使用是我的事,你们管不着!”于是法官又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再次对其进行释明。胡秋叶却一口咬定自己不懂,拒绝配合法官和法警的工作。鉴于此,法官当即宣布休庭,让两名法警将胡秋叶带离法庭至法警队办公室;为了继续开庭审理案件,又让另一名法官对其作了询问笔录,而自己接着前面的庭审继续审理案子。

  庭审结束后,曾法官将这次事件向院长作了汇报,最终依照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胡秋叶采取司法拘留14日。当天晚上8点胡秋叶被送往了拘留所,在第二天他具结了悔过书,对其违反庭审规则、藐视法庭的行为表示认错和悔改。顺庆区法院此次依法作出的司法拘留行为,有力维护了庄严的法庭秩序和法律权威,起到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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