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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是否撞倒老人一案公开审理
2015-06-11 10:41:40   来源:   

    本网讯(记者 刘亚 陈先毅)2014年11月6日上午12点左右,潆溪一位年过七十的老奶奶摔倒在地,放学回家的林某被认定是撞倒老奶奶的...

  

  本网讯(记者 刘亚 陈先毅)2014年11月6日上午12点左右,潆溪一位年过七十的老奶奶摔倒在地,放学回家的林某被认定是撞倒老奶奶的人。随后,老奶奶被亲友送往南充市中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左股骨颈头下型骨折,以鉴定为八级伤残。

  2015年3月26日,原告(老奶奶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林某及潆溪小学赔偿医药费等近8万元。6月10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潆溪小学,这一民事侵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100余名市民旁听了法庭对这一案件的公开审理。但法庭上,对于是否撞伤老奶奶,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且证人证言前后矛盾。

  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三个小时的公开审理,审判员进行了庭审合议。经过法庭合议认定:作为被告者的学校方在本次侵权事件中没有没有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顺庆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对小孩和老奶奶是否存在撞伤没有作最后的事实认定,一方是未成年人,一方涉及到80岁的老人,审判员们决定在今天的庭审后,再综合整个案件的情况进行一个研究,再对案件中的一些事实进行认定。考虑到双方都是特殊的群体,法院在有初步的意见过后,将组织双方进行一个调解,所以没有当庭宣判。

  顺庆区人民法院本案的主审张恒法官在记者的采访中说:“这是我们顺庆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一部分,这个案子比较典型。现在我们都是法制社会,如果有任何事情发生了,要按照正常的司法途径,该谁承担责任,通过法院的审理,查明过后,法院就会依法判决由谁来依法承担责任,不要出现一些在法院没判决之前,或者根据自己想象认为是怎么样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这也是我们选择在潆溪镇小学开庭的一个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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