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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好哥们”玩 上完厕所钱包失踪
2015-06-17 16:16:41   来源:   

   本网讯 2014年8月14日晚上,王某和朋友何某在嘉陵区某酒店开房,两人在百无聊赖想找朋友过来玩,王某打电话给苏某让他到酒店一起耍...
 

  本网讯 2014年8月14日晚上,王某和朋友何某在嘉陵区某酒店开房,两人在百无聊赖想找朋友过来玩,王某打电话给苏某让他到酒店一起耍。苏某很快赶到酒店,三人一起在房间内玩了一会,后王某一时内急去了厕所,苏某、何某在和王某一起耍得时候就看到王某的钱包很鼓,看起来有很多钱。现在王某去了厕所,正好有机会下手。何某让苏某把王某的钱包拿了,因害怕被王某发现后追上,两人走楼梯下楼后从酒店后门偷偷溜走。出了酒店后打开钱包一看,一共有2500余元现金,苏某分得现金1270元,何某分得现金1200元,其余的钱被二人共同花掉。

  王某上完厕所,见苏某、何某都不在房间内,自己的钱包也不翼而飞,才发现自己的两个“好哥们”竟然向自己下手,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2014年 8月29日,苏某、何某被嘉陵区公安局抓获。随后嘉陵检察院以苏某、何某涉嫌盗窃罪起诉至嘉陵区法院。经嘉陵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苏某曾因盗窃罪被顺庆区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2014年何某曾因盗窃罪被嘉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嘉陵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何某曾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以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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