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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追究 “老赖”拒执罪
2015-06-17 16:17:01   来源:   

    本网讯 4月10日,嘉陵法院在执行一起共有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曹杰、夏璐拒不报告财产状况,隐匿、转移财产阻碍执行,嘉陵法院将...
  

  本网讯 4月10日,嘉陵法院在执行一起共有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曹杰、夏璐拒不报告财产状况,隐匿、转移财产阻碍执行,嘉陵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

  2013年10月,申请执行人曹英与被执行人曹杰为两兄妹,两人的弟弟在深圳德华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工地上务工时因工死亡,一家人悲痛之余急忙赶到深圳料理后事。在事情处理完后,曹杰将深圳德华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赔偿的工亡补偿款90万元及弟弟生前的存款10万元均存入自己银行账号。因为死者无配偶及子女且父母早已过世,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当由死者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死者遗产。曹英多次找到兄弟曹杰要求分割弟弟的遗产,但均遭到拒绝,遂诉至嘉陵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曹英应分得遗产14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曹杰拒绝支付,曹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曹杰夫妇将全部赔偿款转移至它处,且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交流、做工作,曹杰夫妇均拒绝履行债务。鉴于被执行人的恶劣行径,为了彰显法律权威、沉重打击“老赖”的拒执行为,2015年6月,嘉陵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刑事责任,嘉陵区公安局已对曹杰、夏璐涉嫌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一案立案侦查。(文中均系化名)(胡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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