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显威 “老赖”寸步难行
2015-08-07 10:29:50 来源:
本网讯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通过将下落不明且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乘坐飞机、高铁,贷款融资,...
本网讯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通过将下落不明且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乘坐飞机、高铁,贷款融资,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融联动机制、失信信息共享等制度的作用于一体,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在案件执行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014年1月,原告李某某不服与被告岳某买卖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岳某应于2014年3月前返还李某某人民币8000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岳某不仅没有按时还款还逃匿无踪,李某某遂向高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寻找岳某下落无果,查询岳某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根据民诉法可以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的规定,执行法官依法将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今年7月,岳某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称自己需要乘坐飞机但因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买不了机票,执行法官对其释明法理,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长时间被列在“黑名单”上,肯定会对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岳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立即赶到法院支付了8000元标的款。(何晓斌 龙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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