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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刑事审判 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
2016-04-25 17:51:28   来源:南充经济网   

  2013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4全市法院“优秀业务庭”称号

  2014南充市妇联“巾帼文明岗”称号

  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近年来,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嘉陵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重拳打击,维护地方稳定

  严惩“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案件,选择春节、两会等特殊节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专题组织集中宣判。既严厉惩处刑事被告人,又起到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的重要作用。三年共审结132件,判处被告人235人,其中判处监禁刑153人,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3年,南充市建市以来的首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病死猪肉案案发,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食品安全,该院对孙某等30名被告人被判处了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后无一上诉,相关工作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2014年,原四川省某县某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某受贿案被指定该院管辖,该院刑庭审判人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的同时,采取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组织全区各行各业公务人员300余人旁听庭审,为了最大限度地警示辖区广大公务人员,避免类似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再度发生,做出了积极探索。

  2012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刑事案件638件,审结608,结案率达95%。审结团伙犯罪、故意杀人、绑架、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36件,判处被告人47人,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立足刑事审判,护航经济发展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或罪行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2012年来该院判处15名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具有法定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三年来,共对379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或单处罚金,占罪犯总数的48%。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又减少了社会对抗。

  三年来,该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2件,调撤率达100%,标的额达200余万元。《人民法院报》也对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实现了实体与程序并重,充分保障人权的刑事司法初衷。程序方面,该院始终坚持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的范围,特别是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了270件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参审率达99.3%。实体方面,立案后及时告知刑事被害人相关诉讼权利,保障其参与庭审等诉讼权利的实现;量刑时将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恰当运用调解技巧和方法,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不断延伸工作职能,切实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少审工作为依托,细化“少审”工作,挽救失足少年。2009年该院即成立了少年审判庭,由经验丰富的女法官担任庭长。以庭审前、中、后三节点为抓手,切实发挥好挽救失足少年,预防再次犯罪的积极作用。庭审前,及时向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其所在的社区、学校、村委会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社会背景、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为法庭教育打下基础。庭审中,细致观察被告人情绪变化,仔细询问关键案情,找准切入点和感化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庭审教育。庭审后,定期电话联系、走访未成年犯,了解其思想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纠正不良苗头,防止再次违法犯罪。与此同时,认真参与法制宣传各项活动,选派正、副庭长到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定期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在每年度“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参与“法在身边”电台节目录制、“微博直播”庭审等。

  注重业务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强化合议机制。开庭前做好庭前预案;庭审中,合议庭成员相互配合,突出重点,严把“事实、质证、认证”三关;庭后,合议庭评议均要亮出观点,阐述理由。二是强化案件质量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以及拟判处缓刑的案件,实行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制度,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三是完善裁判文书签发机制。严格裁判文书的校对、签发,实行书记员、审判员、庭长三层校核,要求裁判文书必须辨法清晰、析理透彻,通俗易懂,提高裁判公信力。

  推进审判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强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危害结果,依照量刑指导意见确定被告人的基准刑及从重、从轻、减轻的事由和比例,保证不同法官对同类型案件的量刑均衡,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开展庭前会议制度,对于诉讼参与人人数众多的案件,在第一次开庭前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对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据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听取意见,简化庭审过程,确保庭审效率。三是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当庭宣判,快审快结,此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6天。四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刑事审判工作各环节节点的跟踪、提示、预警显示等功效,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心得、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坚持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刑事审判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刑事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件研讨等,培养干警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深入开展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编写的“张仁顺非法经营案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现象的法律思考”等多篇调研文章被省、市、区多加刊物采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五个严禁”为重点,着力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廉政预警信息管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赃款、赃物和赔偿款管理。三年来,该院无一起刑事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嘉陵法院将继续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的积极作用,不断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实干争先,为地方稳定发展护好航。(刘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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