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发出首份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
2017-03-27 14:56:51 来源:南充经济网
2017年3月23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发出了顺庆区首份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授权委托四川百柯律师实务所律师蒙艳阳、李思莹代为调查一起执行案件的相关事实与证据。
2016年8月,家住南充蒲某在担任某公司的出纳期间,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巨额财产250万元,而被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0元,并向某公司退赔人民币2500230.30元。但其后,在监狱服刑中的蒲某并未按判决履行退赔的义务,于是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蒲某有相应的现金予以退赔,但是有车辆房屋等财产。为便于尽快执行到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某公司委托律师申请法院授权其代为调查蒲某所有的车辆与房屋等财产的相关情况,法院研究后予以了同意。2017年3月23日,执行法官桂芳彪向公司的代理律师蒙艳阳、李思莹出具了调查令,授权委托其代为调查被执行人蒲某的车辆与房屋等财产的相关情况。这也是顺庆区法院出具的首份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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