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法院着力构建长期未结案预防化解机制
2015-11-02 08:48:35 来源:
一是积案摸排由“节点管控”变“台账管理”。切实扭转长期未结案边清边积、甚至越清越多的现状,改变单纯依靠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审理时限的做法,依托审判质效数据分析,由专人每周对未结案进行摸排清理,根据受理时间、案件类型、未结原因等逐一登记造册。对超过九个月还未办结的案件,在超过日的次周星期一于内网予以公示,并由分管长期未结案件的副院长组织人员在一周内将一式三份《长期未结案件预防督导跟踪表》每案一套交与承办法庭,确保长期未结案件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案件办理由“公示预警”变“跟踪督导”。对经内网公示预警的未结案件,在第十个月内,由承办法庭提请各自分管的院领导,组织案件承办法官研究确定案件在第十一个月内办结的所有可能措施、方法和预研意见(含办案流程时间节点确定、庭内问责措施等),形成分管院领导签字的研究笔录,并由承办法官如实填写督导表,分管庭长审核签字、庭内盖章,经院长、分管长期未结案的副院长审阅后,交纪检监察留存备案。
三是责任承担由“扣发补助”变“纪律处分”。改变以往以扣发加班补助为主要手段的惩处措施,在办理长期未结案件的活动中,一旦发现存在庭长有空、院领导不空、承办人开庭等在时间上相互冲突,导致应当及时结案的案件不能及时了结,甚至以此为借口拖延办案,案件不了了之,影响案件质效的情况,由纪检、政工部门约谈,直至给予组织纪律处分,竞争轮岗。(何晓斌 晏益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