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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庭审考评案件当庭达成调解
2015-12-10 10:41:54   来源:   

  11月15日下午3时,在庄严肃穆的嘉陵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后,嘉陵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全某某诉被告南充市嘉陵区...
  11月15日下午3时,在庄严肃穆的嘉陵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后,嘉陵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全某某诉被告南充市嘉陵区某公司、任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随着代理审判员核实当事人身份、交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庭审程序正式进行。

  鸦雀无声的旁听席上,前排就坐的是嘉陵区人民法院案件庭审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回避”…“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有无不同意见”…“现在进行法庭辩论”…“现由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随着审判长指挥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公正有序地进行着法庭事实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庭审理于下午4点30分结束。从攀枝花赶来开庭的原告全某某对审判员表示由衷感谢。

  案件庭审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法庭休庭后对今天的庭审按照庭审考评标准进行了现场评分。通过今天对案件庭审活动的观摩,就庭审而言,该次审判组织庭审规范,把握争议焦点准确,驾驭庭审能力较强,注重通过庭审内强法官素质,外塑法院形象,但也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鉴于今天到庭的双方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官在使用法言法语的同时没有较好的使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百姓语言,导致庭审延时;二是书记员的记录与合议庭成员的配合有待加强。并建议以后的庭审评查活动把庭审记录质量也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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