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区 > 嘉陵 > 正文

嘉陵:公务员欠款不还 法院冻结其工资账户用于还账
2014-08-12 17:49:45   来源:   

    身为国家公务员的甘某,因欠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最后嘉陵区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其工资账户,并同财政部门接洽,用其工资偿还债务...
  

  身为国家公务员的甘某,因欠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最后嘉陵区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其工资账户,并同财政部门接洽,用其工资偿还债务。

  2010年5月,身为嘉陵区某局副局长的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借款10万元。还款日期过后,甘某欠吴某3万元借款未还。无奈之下,吴某把甘某告上法庭。2013年7月,嘉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甘某将借款3万元一次性返还给吴某。判决生效后,甘某一直不履行义务。2014年初,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嘉陵区人民法院向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他10日之内履行义务。

  执行通知书发出以后,甘某一直没有将欠款还清。自2014年2月起,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甘某,甘某的电话不是无法接通就是关机,直到今年6月都没有联系到人。后来通过多方了解,办案人员发现甘某为嘉陵区某局副局长,于是,便将执行通知书寄到了他所在的单位。同时,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甘某的办公室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听。

  据承办此案的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第一次执行通知书还有人签收,可签收后甘某依然没有和法院联系。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次发出执行通知书后,甘某所在单位拒绝签收。“在甘某所在单位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后,我们便亲自前往甘某的单位,希望找到甘某本人。从案件开始强制执行至今,我们已经先后4次前往甘某所在单位,虽然甘某的工作去向牌上标注为‘在岗’,但就是找不到人,每次去都‘扑空’。询问甘某所在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有的回答‘不清楚’,有的回答‘在休假’。”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说。

  无奈之下,嘉陵区人民法院只好采取冻结其工资账户,用其工资来偿还欠款的办法。在区财政部门的配合下,办案人员顺利查到了甘某的工资账户。在到信用社核对了账户信息后,嘉陵区人民法院将甘某的工资卡冻结止付,同时与区财政部门接洽,要求在冻结账户期间不得变更甘某的工资账号。

  至此,虽然被执行人甘某一直联系不上,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得到了保障。(记者 陈宇恒)

相关热词搜索:欠款 账户 公务员

上一篇:四大产业园 引领嘉陵工业发展
下一篇:嘉陵区大病补偿工作有序展开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