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区 > 阆中 > 正文

阆中法院执行局啃下17年前骨头案
2015-10-21 18:39:20   来源:   

  近日,一起发生于199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随着申请人将写着国正天星顺、官清民自安的大红锦旗送到阆中法院执行局,终于落幕。  这么多...

  近日,一起发生于199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随着申请人将写着“国正天星顺、官清民自安”的大红锦旗送到阆中法院执行局,终于落幕。

  “这么多年了,感谢你们为我追回了这笔钱”申请人史某某激动地说道。

  案件市发生于1994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1998年由阆中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史某某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当时被执行人王某某家中一贫如洗,无可供执行财产,故该案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

  1999年,申请人史某某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但王某某由于家中贫穷,已前往外省打工且音讯全无。这一走,就是10多年,由于当时居民身份信息登记不完善,执行人员一直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

  2015年7月,阆中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及分段集约执行。大规模排查骨头案件,全部启动恢复执行程序,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就在这一次的清查活动中,执行人员意外的了解到王某某已于年初回到阆中老家,且一直在一家石料厂打工。得到这一消息,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王某某打工的地方,将其传唤至法院。

  17年过去了,如今的王某某已是两鬓斑白,面对着执行干警的询问,王某某欲言又止。原来,这17年来,王某某家庭依然贫困,已是垂暮之年的他还要在石料厂做苦力。考虑到这一情况,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予以调解,通过调解,申请人愿意在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下做出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也当庭履行了部分执行款,至此,长达17年的积案得到化解。

  年终岁尾将至,执行案件也到了集中发力阶段,阆中法院执行局将会开展以“涉民生”案件、化解积案、集中执行等方式,充分利用“白加黑”、5加2等时间段,倾全局之力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相关热词搜索:阆中 执行局 骨头

上一篇:阆中法院妥处商品房纠纷 促进市场稳定
下一篇:市政协领导调研扶贫工作 法院“第一书记”陪同调研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