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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今年底四川将全面初步建立五级“田长制”
2022-07-20 18:09:00   来源:中国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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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到2022年底,四川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到2025年底,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有力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四川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21年底,四川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989万亩,形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了基础支撑。

  “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耕地减少的趋势仍未完全遏制,主要是耕地保护制度机制还不健全,耕地保护的地方主体责任还未完全压实,深入推进‘田长制’势在必行。”会上,四川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罗旭刚介绍,为此,自去年11月开始,四川启动了《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起草工作,深入各地调研,充分吸收经验做法,多轮次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充分论证和审查,形成了较成熟的成果。2022年6月18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该《意见》共4个部分、15条。

  《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到2022年底,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到2025年底,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省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总田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省级田长由其他省级领导按联系指导市(州)分片负责;市、县、乡三级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省、市、县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明确了田长和田长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围绕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监测监管、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五个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在加强耕地监测监管方面,四川将积极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动态智慧监测监管新模式。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田长制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设立统一规范的电子保护桩,开发田长巡田软件,辅助日常动态巡查,做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形成耕地保护“卫星天上拍、田长地上察”的新机制。

  “通过逐步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全面做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和责有人担。”会上,罗旭刚表示。

  下一步,四川将与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按照《意见》精神,扎实推动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有力支撑。(李庆 尹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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