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时政要闻 > 正文

南充将暂停征收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注册登记费
2015-11-13 16:08:31   来源:   

  昨(1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我市将取消、 暂停征收及免征一批行政事...
  昨(1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我市将取消、 暂停征收及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 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有5项:征地管理费(国土资源部门)、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和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商务部门)和货物原产地证书费(各级贸促会);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有7项:国土资源部门的石油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此外, 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以下几个部门,共42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 房屋交易手续费;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的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船舶港务费、 船舶登记费, 免收沿海港口、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国内植物检疫费、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的号牌费、行驶证费、登记证费、驾驶证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收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环保部门收取的环境监测服务费; 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林业部门收取的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勘测费、林权证工本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的已生产药品登记费、药品行政保护费,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中药品种保护费、新药审批费、新药开发评审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证书工本费、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证书工本费。(记者 张科)

相关热词搜索:南充 登记费 工商户

上一篇:南充市政府副市长唐燕拜会意大利驻重庆总领亊馆总领亊
下一篇:南充两个景区 入围蜀道申遗初核名单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