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无户口人员 五种途径可落户
2016-09-19 08:41:05 来源:南充晚报
亲子鉴定 解决“黑户”问题
本月初,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实施,实际上就是为“黑户”登记户口画好了路线图。
小孩母亲患精神疾病,父亲早逝,难以核实其身份信息,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这种情况如何登记户口?《通知》明确,可办理《亲子鉴定意见书》落户。
对因父亲或母亲无户口, 因母亲下落不明或有严重精神障碍等原因无法核实母亲信息,或系我省户籍人口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部门将要求本人或其监护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向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公安部门凭《亲子鉴定意见书》 及相关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随母落户 无户人员可凭出生证
其他落户途径还有:通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对能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申请随母落户的,公安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通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意见书》落户。对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随父落户的无户口人员,公安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意见书》 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通过办理《亲缘关系鉴定意见书》落户。对无户口人员父母双亡或下落不明, 由其他亲属抚养的,公安部门凭《亲缘关系鉴定意见书》及抚养人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 为无户口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通过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落户。 因核查无户口人员是否为被拐卖人员或者涉及刑事案件等其他特殊因素, 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和经省公安厅批准的公安刑事技术鉴定机构,可对无户口人员及其亲属DNA信息进行亲子鉴定;经报省公安厅备案后,公安部门可根据鉴定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 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鉴定援助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一些无户口人员的生活十分困难,在普通人看来并不昂贵的鉴定费用,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天文数字”。《通知》明确指出,对符合鉴定援助条件的家庭,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可在法律援助机构申请鉴定援助。对不符合鉴定援助条件但当事人确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可主动商请司法鉴定机构酌情减免鉴定费用。
昨日,记者在顺庆区公安分局看到了一份《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鉴定咨询意见书》,该《意见书》是为顺庆区的两名孩子和父亲作的亲子鉴定。这份《意见书》包括申请落户人的基本情况、检验过程、检验结果、鉴定意见以及分析说明等内容。“我们依据鉴定结果为申请人办理了落户。”该局行政审批综合科副科长曹明强告诉记者。据悉,该局已为10多位无户儿童办理了落户手续。(记者 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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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具备资质的9所司法鉴定机构:
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 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 四川协和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