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制造冰毒数量巨大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6-07-01 09:12:18 来源:南充日报
6月28日上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蒋某某涉嫌制造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经审理,蒋某某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12月,蒋某某将制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的原料、工具等搬运至嘉陵区吉安镇其三舅唐某的老家,并在此制造毒品。2014年12月22日晚,蒋某某在该制毒窝点取走部分毒品、制毒原料和工具乘车返回南充。次日凌晨,蒋某某在顺庆区大北街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其身上和随身携带的纸箱内搜出无水乙醇、分液漏斗等制毒原料、制毒工具以及疑似毒品,随后,民警又从蒋某某借住的房屋内查获大量制毒原料、制毒工具和疑似毒品。
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鉴定,上述查获的毒品中,晶体毒品净重331余克,固液混合毒品净重175余克,液体毒品净重6323余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根据蒋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蒋某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制毒工具、制毒原料以及毒品。(记者 罗琴)
(原标题:制造冰毒数量巨大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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