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业主因采光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2014-11-25 13:07:53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一家公司在他人的商铺门面前搭建了一间门面,影响了他人的采光,被对方告上法庭。近日,顺庆区法院对该起纠纷进...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一家公司在他人的商铺门面前搭建了一间门面,影响了他人的采光,被对方告上法庭。近日,顺庆区法院对该起纠纷进行了成功的调解。
家住南充的张某于2010年8月购买位于顺庆区人民中路的商铺门面房一间,用于对外出租。某公司却在没有告知张某且缺乏相应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距离上述门面不足1米的位置搭建平房并对外经营出租。自该平房建好后,原告的铺面采光情况大受影响,即使在白天也必须开灯。张某的租户也因此向张某表示了不满,提出削减租金。张某认为该公司此举侵犯了自己不动产的相邻权益,致使铺面经济效益减损。为此,张某找到该公司理论、找到城管部门反映,均未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法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人民币7万元,原告不得再以相同理由主张权利。至此纠纷得以解决。
(任跃 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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