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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炒股亏光儿子钱 父子翻脸对簿公堂
2014-11-25 17:15:21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2014年11月13日,河溪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父子反目对簿公堂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2007年,被告赵某乙与前妻协...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2014年11月13日,河溪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父子反目对簿公堂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

  2007年,被告赵某乙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夫妻二人从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中分割51万元给未成年的儿子赵某甲。由于当时赵某甲尚未成年,这51万元由其父亲赵某乙代为保管。赵某乙为寻求资产增值,便将这51万元投入了股市用于炒股,并且在其子赵某甲成年之后将这一事实告知赵某甲,也得到了赵某甲的同意。然而,截止今年,这51万元在几年的股海浮沉之后已经只剩下一万余元。而此时,赵某甲今年大学毕业后,向父亲要钱找工作,却被告知钱已亏完,在万般无赖的情况下,赵某甲将其父告上法庭。

  河溪法庭在对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赵某乙在用该保管款炒股的前期,正逢股市牛市,赵某乙也因此赚到了部分钱。2009年后,因股市转熊,才逐渐开始亏损。而此时,赵某甲已满18周岁,且就读于某大学金融系,对股市风险有一定的了解。赵某甲对其父亲用其保管的钱炒股也是明确表示同意的。故如依法判决,赵某甲将很难要回该51万元存款。

  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关系及原告的特殊困难,经过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告赵某甲与被告赵某乙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赵某乙返还原告保存款30万元。最终,这起父子反目对簿公堂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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