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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柏垭法庭强制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5-05-15 11:37:22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5月12日,阆中法院柏垭法庭在市执行局的帮助下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强制执行,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5月12日,阆中法院柏垭法庭在市执行局的帮助下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强制执行,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杜某某扭送至拘留所,并依法其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据悉,2008年8月,阆中市人杜某某于向阆中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飞凤分社贷款16150元,后经信用社多次催收无果。随后,市信用联社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杜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0内偿还信用社本息和诉讼费共25000余元。判决书下达后,杜某某迟迟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嗣后,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向其催收贷款,杜某某多次在信用社营业大厅以各种说法与信贷人员进行辩解和“还击”,甚至扬言“我老都老了,你们信用社还是什么法院就把我莫法。反正,要钱没的,命有一条!”。鉴于此种情况,信用社只有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

  执行中,面对干警的强大威慑力,杜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无论执行人员如何释法说理,他依然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为有力震慑拒不履行金融机构还贷义务的不正之风,法院迅速依法决定对杜某某拘留15日。(川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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