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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法院依法追究拒执“老赖”
2015-09-24 10:47:39   来源:   

刑事责任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南充经济网讯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债...
刑事责任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南充经济网讯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债务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之后,该名“老赖”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归还了借款,使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的得到了有效维护。

  2011年,家住南充的蔡某向上海某公司借款50000元,约定在三年内还本付息。但债务到期后,蔡某依旧未还清贷款本息,上海公司在讨要未果之后,向上海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蔡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蔡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蔡某家住南充顺庆区,上海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执行。顺庆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但蔡某仍不履行债务,并回避与执行法官见面。执行法官认为蔡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该案移送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手段,成功将蔡某拘捕归案。蔡某这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若再不偿还欠款,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不但债务是躲不掉的,还将面临法律严惩,于是他立即归还了借款本息。

  法院在收到执行案款后,迅速转交给了债权人上海公司。公司收到案款后,向顺庆区法院致函称“我公司对贵院的尽心尽职、不懈努力的工作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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