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在受理申请当日即拘留一“老赖”
2015-10-13 11:26:29 来源: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执行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男子杨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在受理执行申请当日,即快速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体现了...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执行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男子杨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在受理执行申请当日,即快速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体现了极高的工作工作效率。
2014年5月、6月及次年4月,因家住湖北的杨某先后三次在某公司处借款共计500000元。由于未按约定还款,公司向法院起诉,经顺庆区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杨某借原告某公司人民币500000元,由被告杨某从2015年9月起,每月偿还原告某公司人民币50000元至本金清结日止。但杨某仍未按时还款,公司遂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执行局于2015年10月12日受理后,执行法官当日便找到杨某,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并要求其按调解协议还款,但杨某却予以拒绝,执行法官遂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天的处罚,并当即将其押送至看守所拘留。(魏川力)
分享到:
收藏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