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政法天地 > 正文

嘉陵法院:妇女无知种罂粟 获刑又罚款
2019-10-09 10:13:54   来源:南充经济网   

  2007年,肖某在攀枝花市从一陌生老太处听说罂粟株熬水可以治疗猪拉白粪,遂在该老太处购买了三颗罂粟果带回家中存放。2018年12月,肖某因家养的猪拉白粪死亡数头,便将罂粟籽找出种植在自家菜地里,之后罂粟植株开花结果。2019年4月21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肖某房子附近的地里发现其种植的罂粟,经公安现场清点,总共铲除罂粟植株2522株。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从被告人肖某家地里铲除的罂粟植株随机取样的样品中均检出吗啡、可待因、那可汀、蒂巴因、罂粟碱成分。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肖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非法种植罂粟2522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人肖某在案发后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肖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涉案的罂粟2522株予以没收。(吕菁)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嘉陵法院:2男子禁渔期非法电鱼获刑
下一篇:嘉陵法院:男子刑释后重操旧业 招摇撞骗二进宫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