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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重金托“关系”上大学成泡影
2014-08-18 16:05:56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花重金托关系上学无果的索赔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家长、疏通人均承担责任。  王...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近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花重金托关系上学无果的索赔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家长、疏通人均承担责任。

  王成与张俊均系阆中某学校教师。2009年6月份,王成之子王子俊高考失利。正当王成一家为孩子高考失利沮丧时,张俊对其称,通过自己在省招办的关系,可以帮忙让王子俊被成都理工大学录取。之后,张俊开始“疏通”关系并让王成按其指定的账户先后汇款共计6万元。

  “关系费”寄出之后,王子俊并未收到成都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同年8月20日,王子俊被另外一所三本院校录取。王成将该情况告知张俊,张俊向其保证,孩子一定会被成都理工录取,并让王成、王子俊将招生档案从三本院校退回。此后,王子俊仍未收到成都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王成遂到省招办了解情况,才知道二本院校招生工作早已结束。最终王成在当年未能就读大学。

  王成认为张俊一直在欺骗自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不够成刑事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王成遂一纸诉状将张俊告上法庭,要求张俊赔偿损失共计5万多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成相信张俊能帮王子俊录取到其选定的大学,通过张俊找关系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原、被告之间的行为违反国家高考招生政策的规定。对此,原、被告均存在过错。原告王成按照被告的要求退档未就读三本院校,但之后又没有录取到其他学校,导致原告王子俊未在当年就读到大学,只能复读,等待来年高考。对于因此产生的费用。根据原、被告各自的过错,酌定张俊承担70%的费用,王成承担30%的费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旷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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