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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省铺开不动产 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2014-06-14 17:31:35   来源:   

    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也在推动。浙江将采取省市同步推进,目前该省国土资源厅已向省政...
  

  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也在推动。浙江将采取“省市同步推进”,目前该省国土资源厅已向省政府递交“报告”。湖南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试点,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

  一个月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会议明确,力争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报出。

  不动产登记,除了民众接触最多的房屋,还包括土地、林地、草原、水域等资源。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不统一,登记机关也不统一,土地在国土部门登记,房屋在住建房管部门登记,承包经营权和草原在农业部门登记,滩涂在海洋部门登记,林权则在林业部门登记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在加速推进,是为了落实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并非主要为了降房价和反腐。

  截至4月中旬,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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