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老板容留吸毒,数罪并罚
2015-12-10 21:45:55 来源:
2014年5月6日23时,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民警在游戏厅内查获的三组捕鱼机具有上分、下分、退币、荧屏计分等赌博功能,为国家禁止设置的赌博机,三组共计22座。并将当班的小银与吸毒人员小样、小刚、小新、小雪等人一并抓获,民警在游戏厅内第一台捕鱼机上查获吸毒工具一套,在小银所挎腰包内查获疑似毒品物质1小包,经鉴定,净重0.13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经查,查出毒品的挎包系当晚交班时任某交给小银的。
任某、小银在各自当班期间,均在游戏厅内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小仕曾多次向他人兜售毒品。
2014年5月22日,任某到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投案自首。
嘉陵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场所、赌具,组织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任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任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小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多次予以贩卖,其行为侵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根据被告人任某、被告人小仕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任某、小仕依照相关法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任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二、被告人小仕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谢玲 刘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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