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充经济网 > 政法天地 > 正文

打牌起纠纷 儿子帮忙打架获刑
2015-09-23 19:15:07   来源:   

  南充经济网讯 家住西充县城的李某甲现在后悔不已,因自己与别人打牌起纠纷,一旁看热闹的儿子帮忙,将别人打成轻伤,儿子也因此赔钱又...

  南充经济网讯 家住西充县城的李某甲现在后悔不已,因自己与别人打牌起纠纷,一旁看热闹的儿子帮忙,将别人打成轻伤,儿子也因此赔钱又获刑。

  2014年10月1日15时许,被害人任某与李某甲在西充县晋城镇某茶坊内打牌,李某甲的儿子李某在旁边观看打牌,打牌中任某与李某甲发生争执。被告人李某上前帮忙与任某发生拉扯,李某用茶坊的空玻璃杯朝任某砸去,致任某的上唇右侧纵型伤口穿通至上唇粘膜,皮肤伤口约4CM,上唇粘膜伤口约2CM,治疗后形成2.5CM、2.1CM瘢痕,任某口腔内两颗牙齿脱落、冠折。经鉴定,被害人任某所受伤为轻伤二级。

  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任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20000元。经西充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李某赔偿任某各项损失5000元,任某对李某表示谅解。

  西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其父李某甲与被害人任某因打牌发生争执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王兵)

相关热词搜索:纠纷 儿子

上一篇:专吃“窝边草” 男子被判刑
下一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三欠账者偿还租金

分享到: 收藏
栏目专题推荐
时政要闻
南充新闻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