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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高速路上出事故
2014-05-24 16:48:46   来源: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2013年12月4日19时许,衡某及同事回到位于嘉陵区大通镇的合租房内吃饭,还要开车的衡某带着侥幸心理喝了酒。饭...
  

  四川经济网南充讯 2013年12月4日19时许,衡某及同事回到位于嘉陵区大通镇的合租房内吃饭,还要开车的衡某带着侥幸心理喝了酒。饭后衡某开着自己的轻型货车进入沪蓉高速公路,前往南充市嘉陵城区。22时10分许,驾车行至沪蓉高速1785公里施工路段处时,由于处置不当,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

  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由城南高速公路公司南充管理处路政巡逻车带至南充服务区进行协商。双方协商多时未果,路政巡逻队员便依程序向成南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报案。衡某随即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衡刚血液内酒精含量超标,构成醉酒驾驶。嘉陵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衡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提请嘉陵法院依法判处。嘉陵法院认为被告人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遂以被告人衡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此,衡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这次教训很深刻,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驾车了。(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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