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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销售毒狗肉 两男子获刑
2014-07-16 08:57:17   来源:   

    两男子用三步倒将狗毒死后出售被抓,南部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两名男子两年和十个月有期徒刑。此案亦成为南部县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
  

  两男子用“三步倒”将狗毒死后出售被抓,南部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两名男子两年和十个月有期徒刑。此案亦成为南部县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见钱眼开 “三步倒”毒狗获利

  2013年12月4日,家住在南充市顺庆区的杨某伙同舒某某来到南部县大河镇,用提前准备好的俗称“三步倒”的毒药将当地村民杜某养的一条狼狗毒死,便以320元的价格卖给了狗贩子黄某。第二天中午,两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将毒死的8条狗送到黄某处销售,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扣押摩托车、药物等作案工具。

  被抓后,两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提取死狗中的胃、肝及狗肉送检。检验显示:被毒死的9条狗中,其中8条检测出有害物质氰离子。

  屡教不改 审判庭上受制裁

  近日,经南部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两人向南部县法院提起公诉后,该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杨某、舒某某采用毒药将狗毒死后出售狗肉的方式牟利,属直接在食品中掺入有毒物质,严重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当从严惩处。”审判长谢健针对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审判庭上给出了法律观点。

  据悉,杨某长期无固定工作,一直在社会上游手好闲,后来发现用“三步倒”毒死狗后出售狗肉能获利不少,便从事起销售毒狗肉的“职业”。早前他曾因用药毒狗受到过当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却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参与犯罪,并在作案中起主要作用。

  最终,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舒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黄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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