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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借力媒体、社区为80岁老太追索赡养费
2015-11-07 10:45:11   来源:   

  近日,嘉陵法院在执行一起赡养权纠纷案件中,积极利用媒体舆论、社区基层组织等力量多管齐下,对当事人全方位开展工作,最终使本案成功...
  近日,嘉陵法院在执行一起赡养权纠纷案件中,积极利用媒体舆论、社区基层组织等力量多管齐下,对当事人全方位开展工作,最终使本案成功执结。

  苏某今年80岁高龄,名下共生育女儿4名,丧偶多年。从九十年代开始就跟随四女儿生活,至今已20多年。近年来,苏老太因年老多病时常住院治疗;四女儿要求其他三个女儿共同照料母亲并共同负担医疗费用,但多次协商未果;苏老太心冷至极,遂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四个女儿支付生活费并承担医疗费用。法院审理后判决四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100元,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由四人平均分摊。老大、老二、老三对生效判决书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同时苏老太因面瘫住院治疗20余天,老大、老二、老三既不到医院看望母亲也不支付医疗费用。苏老太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受理后,积极组织人员着手调查、访谈,执行局局长张军亲自带队多次深入被执行人的居住社区了解情况,作劝解、疏导工作,讲人情、说法理,但苏老太的大女儿、二女儿、三女儿态度非常强硬,拒不支付苏老太生活费及医疗费用,更不愿到医院看望及照料苏老太。

  鉴于苏老太三个女儿不尽孝道,大违人伦道德,嘉陵法院执行局研究决定,通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参与到执行中来,全程跟踪报道执行过程,使被执行人的恶劣行径彻底曝光,同时通知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协助执行。苏老太的大女儿、二女儿通过其子女及亲属做工作最终因慑于舆论媒体的压力支付了生活费及医疗费,同时承诺以后将按期支付生活费并定期看望母亲。

  苏老太的三女儿因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三女儿被拘留后,因慑于法律威严,主动认识错误并交纳执行案款。至此本案全部执结。(胡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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