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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拉黑”、“限高”主动到法院履行赔偿款
2015-11-07 10:41:50   来源:   

  近日嘉陵法院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案,被执行人躲猫猫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法院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限制高消费后,...
  近日嘉陵法院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案,被执行人“躲猫猫”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法院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限制高消费后,其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拖欠长达两年多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2013年1月1日冯某乘坐庞某所驾驶的出租车在顺庆区莲池路口与文某所驾驶的属黄某所有的宝马轿车相撞,造成冯某身体多处受伤,被鉴定为一个九级、三个十级的伤残。因文某所肇事宝马车无牌、无保险故一直未对冯某进行赔偿。冯某诉至法院要求文某及黄某赔偿其损失;经审理后,法院判决文某赔偿冯某七万余元,黄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黄某不仅未依法赔偿,反倒将肇事宝马轿车转卖。冯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立即着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任何银行存款,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也被其妻用于公司办公场所。并且黄某杳无音讯、下落不明。鉴于此,办案法官果断决定查封办公房屋,并将黄某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法院的强制措施限制了黄某的生活生产,后黄某被迫让其家人代其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债务。(胡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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