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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九旬老人起诉到法院
2015-12-28 21:38:59   来源: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年届92岁高龄的抗日军人周大爷追讨赡养费,保障了周大爷的基本生活,达到了良好地...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年届92岁高龄的抗日军人周大爷追讨赡养费,保障了周大爷的基本生活,达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周大爷今年92岁,系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军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其领取的相关补助不够其生活及医疗的支出。老人有5个子女均已成年,原本想来应该老有所依,但让老人心寒的是,5个子女却并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昨日,记者从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老人向嘉陵法院起诉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支付200元的生活费和实际产生的自付医疗费。

  据本案承办人介绍,法院受理老人的诉求后,因其子女大部分在外地生活,法院便通过电话、公告、邮寄通知等方式向5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老人长子的子女表示愿意帮助父母赡养照顾老人,老人也愿意跟随其一起生活,故其诉讼请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法院最终依法判决5名子女每人各给付老人生活费200.00元,医疗费的自付部分由5名子女均摊。接到判决书后周大爷激动地表示 感谢法院为自己做主,自己的生活终于有所着落了。(苏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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