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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工人被砸伤 法院介入帮其获赔4.5万元
2015-12-24 10:04:07   来源: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杨某在张某开办的采石场打工,在工作过程中被高处坠落的石块...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杨某在张某开办的采石场打工,在工作过程中被高处坠落的石块砸伤左足,经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由被告支付。原告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之后原、被告就赔偿问题协商多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起诉至嘉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1630元。

  在诉讼过程中,本院了解到被告张某开办的采石场较小没有办理相关的证照,其本人也在采石场搬运石料,经济情况不好,没有过多的赔偿能力,而原告杨某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受伤后劳动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

  为了保证当事人顺利得到赔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嘉陵法院龙蟠法庭的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解释过程,这次事故的发生本是意外,现在原告因为受伤严重影响生活,希望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劝解原告也要考虑被告的实际经济情况,希望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互谅互让,争取早日化解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支付45000.00元给原告,现已履行完毕。(苏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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