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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0-04-09 09:16:32   来源:南充日报   

  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民利,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根据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安排,2020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扶贫领域

  重点整治行业扶贫牵头部门履行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监管职责不到位、“脱贫奔康产业园”后续管护不力等问题,整治数字脱贫、敷衍塞责、失职渎职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31、2156037

  (二)教育领域

  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无序和招生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190

  (三)医疗卫生领域

  重点整治挂号难、医疗服务态度差、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52

  (四)人社和医保领域

  重点整治涉农惠民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治异地就医结算难和医保综合柜服务事项整合不够、办事效率较低等问题。

  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33、2156037

  (五)住建领域

  重点整治全市各类问题楼盘解决不力、住建领域虚假招投标以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52

  (六)水务领域

  重点整治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不安全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31

  (七)环保领域

  重点整治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国、省考核断面水污染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52

  (八)文化旅游领域

  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厕所卫生脏乱差、管理不到位、排污不达标等问题。

  责任单位: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33

  (九)交通领域

  重点整治网约车行业乱象及砂石码头环保设施不到位、建设选址不合规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52

  (十)城市管理及市场监督领域

  重点整治价格减负惠民、广告乱象、城乡市场外脏乱差、城市管理停车无序及停车难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监督单位: 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2156031、2156052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行台账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治任务安排,认真开展全系统、全行业、全方位摸排,精准查找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市纪委监委各监督室要建立群众投诉问题台账,督导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定期对账销号,涉及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按程序及时处置。

  (二)坚持点面结合,强化联动推进。市、县两级要统筹联动,全面推进十大领域整治工作。市级相关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揽总、组织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和市经开区要在面上抓好十大领域整治基础上,各自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领域开展重点整治,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示范带动全市行业领域规范管理。

  (三)坚持开门开放,接受群众监督。各责任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整治内容、公开举报方式、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作用,以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评估整治工作成效。市纪委监委将分别在6月底和11月底向社会集中通报一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把赢得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不断释放“亮剑”的强烈信号,推动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地、终端见效。

  (二)严肃精准问责。各责任单位党组(党委)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按照职能职责开展从严追责、精准问责,对涉及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出)机构处理。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对发现和移送的问题线索,要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开展查处查办,对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监督单位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盯问题,紧盯作风,紧盯成效,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暗访监督。对抓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通过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

  中共南充市纪委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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