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解离婚债务纠纷促双赢
2015-12-05 22:11:03 来源:
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双方积怨较深的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因生活琐事...
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双方积怨较深的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因生活琐事于2011年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子女、房屋由李某抚养和拥有,李某扣除小孩的抚养费后,给付张某财产折价款50万元。在给付了30万元后,李某再未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2015年9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双方离婚后,为给付折价款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曾发生过多次争吵,矛盾日深。被申请人李某近年来倾其所有,与他人合伙经营长途客运业务,事业刚刚起步,无力给付财产折价款,更不愿意经营车辆在强制执行中被查封拍卖。经执行法官仔细了解得知,申请人张某一直没有稳定工作,缺乏收人来源,知道李某在经营长途客运业务后,有入股李某经营的想法。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随即顺势开导双方思想,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劝解,被申请人李某接受了执行法官的建议和意见,同意将其所欠20万元折抵成经营股份,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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